本报讯(张金喜)近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发改等六部门联发了《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高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高职专项扩招考试报名作出具体安排。
报名条件方面,符合吉林省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已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今年我省组织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第一次:5月25日—30日(8:00—16:00),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扩招群体;第二次:10月15日—20日(8:00—16:00),重点面向退役军人。 现场确认与报名统一在全省各市、县(市、区)考试院同时进行。招生计划见各高职院校招生简章。按照相关政策,各类群体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 考试安排方面,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10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24日,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招生院校自定。各招生院校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相同。
录取方面,针对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考生特点,各高职院校分类确定录取标准,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免试录取。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中旬,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我省将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残疾人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高职院校针对不同生源群体,可采取分类教育教学,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全日制授课,学制3年,其他群体可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