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龙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帮助,正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体现之处。但邻里之间因为借钱纠纷而走上了法庭,事情又该如何解决呢?近日,洮北区法院平安法庭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4月25日,被告王某从原告李某处借款2万元,承诺于2017年1月1日前全部还清本金及利息共计2.4万元。但超过约定还款期限后,王某却无力还款。由于多次讨要无果,为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妥善的解决,李某于2019年5月将王某诉至洮北区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阅读案件卷宗后,认为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老邻居,且关系一直不错,直接审理判决容易伤到彼此之间的和气。为了不破坏多年的感情,让双方都满意,承办法官决定用调解的手段解决纠纷。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龄均超过70岁,行动多有不便,且村里通往法庭的道路并不顺畅,承办法官找到村干部了解具体情况后,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双方多年邻居情谊为出发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劝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被告王某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李某10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都表示很满意,法官上门调解的工作方式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近年来,洮北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多项举措,坚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便捷的司法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