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对于工作指标“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分子如何界定?
答:该指标的分子为“已管理的患者”数量。“已管理的患者”是指基层医生对患者进行了第一次入户随访,且记录了“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的患者。
9.如何理解工作指标“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的分子与分母?
答:对于该项工作指标,《规范》明确: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规则服药”:指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90%以上。如计算2016年肺结核规则服药率,则应将年度内登记管理并完成治疗的患者,通过队列,分析每1例患者是否规则服药,如果规则服药就作为分子。分母则是指疗程已结束的患者总数(即可以进行结案评估的患者)。
10.应由谁提供农村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答: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提供,社区医生、乡镇医生或者村医都可以实施。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地域广、交通不便利等条件,建议在农村主要由村医为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待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