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3个多月后,鹏辉终于找到第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现在,他急切地想找到一个人。
鹏辉想找的人是摆地摊的,一个月前,他从那人的摊位上,买到一个筒壁上雕刻着一丛兰草的竹笔筒。鹏辉对这个笔筒爱不释手,原因是,他暗恋过一个名叫兰的女同学。
鹏辉买下笔筒的第二天,刚好是房东来收房租的日子。
从房东进门的那一刻起,鹏辉的脸就红了。他的手插在裤袋里,使劲地捏着早已“瘦”得不成样子的钱包。眼看马上弹尽粮绝,可工作却还没着落。
房东的目光从鹏辉涨得通红的脸上,落到写字台面的竹笔筒上。
“啊,好东西!”房东边说边走近写字台,伸出双手,像捧宝贝一样,小心地捧起那个竹笔筒。
“让给我怎样?抵这个月房租?”房东看着鹏辉,认真地说。
“不行,不行,这个不值钱,我昨天才花20元买的。房租我晚两天交,好吗?”鹏辉的脸涨得更红了。
“20元?你捡大漏了!让给我吧,抵这个月,抵两个月的房租也行!”
“这……”
“舍不得啊?那这样吧,我先拿去,房租你不急着交,我玩赏一两个月,你想要回的话,跟我说声就行。”
房东走了。鹏辉吁了口长气。很快,他又怅然若失……
鹏辉终于找到了那个摆地摊的。本来,鹏辉是有许多话想问的,可最终他只是默默地走过那人的摊位。摊位上,几个与他先前买的那种一模一样的竹笔筒,明明白白告诉他,并没有捡到漏。鹏辉走过摊位时,特意多看了两眼笔筒上的兰草,再没有先前的那种欣喜。
那个名叫兰的女同学,半个月前,已成了一个中年老板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