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政工专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企业政工师队伍建设,引导政工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绩水平,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守正创新、促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贡献。
二、评审规定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在原则执行《吉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吉宣发〔2003〕17号)基础上,结合实际对评审政策作适当调整:
1. 突出对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考核评价,强化所在单位对政工人员从事政工岗位履职情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成效的考核把关。
2. 对论文、专著暂不作硬性要求,注重考察政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运用政工理论的能力。
3. 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4. 组织开展网上专业培训,并组织网上测试,作为评审重要参考。
5. 为保证评审质量,对评审结果采取比例控制。全省各评委会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按副高级55%以内、中级70%以内掌握。
6. 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21年1月1日算起。
三、日程安排
专业培训(2021年12月)。原则上参评人员应在2年内参加政工专业培训并通过测试,以测试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组织申报(2022年5月23日至6月6日)。各地各企业组织人员申报、公示后将参评人员材料报送各地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报送相应评委会评审。各地党委宣传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星期一)。
资格评审(2022年7月上旬)。省政工职评办组建省高级政工师评委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核准备案(2022年7月中下旬)。省政工职评办对各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备案,核发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区、各企业要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突出考核政工人员的工作实绩,重点审核其业绩报告,对参评人员从事政工岗位履职情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成效进行认真考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需按照单位考核意见,对申报人的参评资格进行排序)。
2.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徇私舞弊,评审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市委宣传部将加强对全市政工专业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单位和各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表3份。申报人员桉要求下载《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填写完毕后正反双面打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党委宣传部或大企业集团)审核把关,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 佐证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职称复印件;参加2021年全省政工业务网络培训网上测试成绩单或2020年参加政工业务网络培训证明;申报人业绩报告,内容包括政工人员任现职以来承担政工岗位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取得的业绩成果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论文、著作、奖励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各类原件和材料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 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各地各企业组织所属申报人员填报一览表(见附件2)并按单位考核意见进行排序汇总、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每个申报人员一个电子文档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参加非公企业政工职称评聘试点的申报材料及一览表单独报送。
相关附件电子版下载邮箱账户及密码:
账号:bcswxcbgbgz@163.com;
密码:abcd123456.(请注意最后有一个点)
联系单位:白城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3216669
中共白城市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