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国防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三、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四、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1.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2.《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五、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应注意哪些事项?
1.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或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2.使用经批准、允许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下载信息时, 必须使用统一配发、专门用于上国际互联网下载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下载的信息, 且不得与涉密存储介质混用。
3.严禁使用专门用于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拷贝信息。
六、泄露国家秘密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