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国辉段牧君)日前,洮北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该区成立了自查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在第一阶段清理检查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回头看”,对违规兼职情况进行了两次认真摸底排查。经查,该区78家单位没有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等情况。今后,该区还将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的内容,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防止违规兼职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