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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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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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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1月22日在白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一飞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750件,结案23,613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8.4%和28.7%,结案率为91.7%。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47件,结案4,532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0.5%和9.5%,结案率为93.5%。

    一、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不断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平安白城”建设。一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重点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审结了我市有史以来贩卖毒品数量最大、参与犯罪人数最多的刘某、康某某等21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量刑,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和开庭制度,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妥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二是扎实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做好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通过开展立案调解、委托调解等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三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市委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狠抓源头治理,坚决控制新访,全力化解旧访。对依法受理的案件逐案进行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对有上访倾向的当事人采取释法明理、逐级约谈等方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构建“属事为主、属地为辅”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实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新发生的有理访案件“一票否决”等制度,全市法院案访比稳步上升,受到省法院的表扬。开展了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涉诉信访积案分级分类逐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定化解方案,采取涉诉信访月通报、积案化解月调度、末位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二、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公正与高效相统一的法治实施理念。一是坚持公正司法,确保案件质量。优化内部职权配置,设立了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加强对法律适用的专业化指导,确保审判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强审判管理和对下指导,制定了《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量刑规范化、统一裁判标准等工作,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大幅提高,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坚持严格司法,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把解决案件超审限作为提高审判效率的突破口,强化审限管理,采取审限届满前提示、严格延长审限审批和超审限通报等措施,杜绝了案件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各基层法院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轻刑快审机制建设,各基层法院对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缩短了办案期限。三是坚持公开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三年规划的要求,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对依法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一律公开。2014年,在审判流程网络终端对受理案件的立案、审理等信息进行了公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生效裁判文书进行了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对执行案件信息进行了公开,初步实现了由选择性、程序性公开向全方位、实质性公开的转变。创新司法公开方式,通过开通白城中院官方微博、创办“白城法院手机报”、举办“公众开放日”和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三、更加注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全市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一是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认真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带案回访等工作,方便了群众诉讼。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与最高法院、省法院的互联互通,为当事人表达诉求提供了经济、便捷的渠道。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民生的作用,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开辟了“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纠纷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向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涉诉信访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工作措施,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主动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制度。全市法院还集中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更加注重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省、市委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纠“四风”与建制度并举,确保了活动质量。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全市法院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二是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双重组织生活,增强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使班子成员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了“法官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大讨论,把“以当事人为本”的法治理念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逐步实现由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转变,组织法官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全省政法干警“八个严禁”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组织两级法院法官干警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到白城监狱进行反面典型教育,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等,提高了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建立了过问案件全程留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专项检查等明查暗访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和参加观察庭审听证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市中院就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了审议意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了监督的广泛性和群众性。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协助检察机关在全市法院设立了民行检察工作站。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在受理案件时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有19个单位(部门)和51名法官分别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其中,通榆县人民法院瞻榆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镇赉县人民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大安市人民法院舍力法庭副庭长张作瀚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理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涉诉信访积案相对较多,化解难度大,息访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问题突出;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案件久审不结、久拖不执,损害了当事人利益;有的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形象。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白城建设,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白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到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解决好法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性、机制性等问题。

    二是坚持司法公开,提高接受监督效果。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对诉讼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认真做好本级人大地方立法相关法规适用的准备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三是坚持务实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级制度,落实审判责任制,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继续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使之成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推动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四是坚持服务民生,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五是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法官职业责任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认同感。扩大司法民主,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坚持从严治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以持续改进审判作风为重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振奋精神,务实重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推动白城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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