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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类似情况仍有发生。例如,湖北省某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当地纪检监察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教育收费相关政策,并组织成立由纪检机关和审计、教育等部门参与的检查小组,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活动;湖南省某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行为的工作,等等。这些纪检监察机关仍热衷于参与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行动,凡事提前介入、冲在一线,看似工作风生水起,但其实只是扔下手头该干的活,去凑了不该凑的热闹。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容不得任何形式的分散、跑偏。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必须转变工作方式,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既要找准穴位、蛇打七寸,也要聚指成拳、重点发力,解决好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的问题。
中央提出“三转”要求,正是与时俱进、对症下药的重要举措。纪委的作用无可替代,但纪委也不能替代有关职能部门发挥作用。调整内设机构,退出治理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等议事协调机构,其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转变职能、方式和作风,将有限的纪检监察力量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上,放到正风反腐这场输不起的较量和斗争中。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必须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认真领会“三转”要求,还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对照反思、廓清认识、准确落实,这样才能真正“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