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丽桃)今年以来,为搞好农村法治宣传工作,洮北区突出抓好四个常态化,取得了可喜效果。
送法下乡常态化。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涉农单位及有关执法单位送法下乡实行统筹安排,定期组织人员到乡镇、村送法下乡。目前,已深入乡镇、集市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文艺宣传常态化。依托区文体局、各乡镇文化站开展法治文艺宣传。年初以来,全区共组织文艺团体到农村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活动10余场次。
网络宣传常态化。借力《洮北周刊》、洮北普法微信平台及各司法所法治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认真解答农村群众的法律咨询,搭建农村群众普法学法新平台。
阵地宣传常态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全区乡镇、村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进行完善,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书籍,使群众通过更多的渠道获取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