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晴)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辉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于当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白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乡经济发展情况、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2023年财政决算、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人事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白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全市乡村旅游立法调研情况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全市审判机关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市“秸秆变肉”建设工程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初审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工作清单》情况的说明;讨论确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东文、王郢、叶静波,秘书长张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