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晴)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东文、王郢、叶静波,秘书长张宇及委员39人出席会议。叶静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乡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人事事项。
会上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副市长刘天娇,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