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号)
《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已由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于2024年11月27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