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耿乙,男,1970年11月出生,土家族,中专文化。系HM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犯罪嫌疑人孟甲甲,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系HM市某镇政府副镇长。
二、涉案事实
耿乙与孟甲甲系初中同学。孟甲甲在HM市区有一处150.23平方米的私有产权平房。2012年3月份的一天,孟甲甲得知HM市政府计划扩建其家平房南侧的街道,但其家平房不在拆迁范围之内。孟甲甲找到耿乙,向其提出:“你想办法把我家房子也拆迁了,得到钱不能让你白帮忙。”耿乙表示:“只要你有房本,我就能给你加到拆迁名单里。”于是,孟甲甲找到街头办假证的人,制作了与其自有平房同等面积并“地点临街”的假《房屋产权证明》交给耿乙。耿乙在没有拆迁孟甲甲自有平房的前提下,将孟甲甲的“平房”的“地理位置”和“面积”及假《房屋产权证明》填表上报,批准后得房屋补偿款184.45万元。孟甲甲领回款后分给耿乙50万元。
三、结果
耿乙与孟甲甲内外勾结,私自制作假《房屋产权证明》填表上报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84.45万元,二人构成贪污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