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泉海 苏峰)近年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司法行为,取得了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内部监督常态化。建立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管理部门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案件流程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立行立改,各业务部门办案成效在全院干警的监督下一目了然, 筑起规范司法办案的“防火墙”。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部门安全全程跟踪监督,对检察干警履职、检风检纪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常态督察。对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实时视频动态监控,保证办案区每个讯问室均实现全部覆盖,不留死角。随时监督办案区动态,以此倒逼办案干警言行举止依法规范。邀请律师参与法律监督工作,为律师调取证据、申请会见、申请阅卷等提供绿色通道,创新电子卷宗管理机制,变纸质阅卷为电子阅卷,提高了律师查阅、复制卷宗的效率,提升了办案质量。
二是外部监督长效化。为进一步深化司法监督,他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办案质量检查,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活动,将检察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不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预防检察、刑罚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争取县人大专项视察,认真落实代表提案和审议意见,注重保持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县政协专题协商会。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全部认真办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是机制监督常细化。制定了《关于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规范了检务督察工作职责和流程。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协调作用,采取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督察的形式,建立上下配合、左右联动的督察工作体系。加大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督察力度,注重对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出庭提讯,赃证物管理,警车警械具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开展经常性地检容风纪督察工作,定期开展着装、禁酒令、警车管理等多项督察,并向全体干警发放最高人民检察院8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学习卡片,全体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责任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