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喝完酒后竟骑着一辆报废摩托车在繁华街路上横冲直撞。危急时刻,公安交警迅速出击,避免了一起潜在的交通事故。这是近日发生在大安市安广镇长白路与玉泉街交汇处的惊险一幕。
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大安市交警大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科学调配警力下沉,强化路面见警率,加大纠违和执法力度。6月26日一大早,包保安广交警中队的大安市交警大队机关综合中队中队长刘德才、秩序中队中队长张洪旭驱车来到45公里以外的安广镇,与安广交警中队一同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上午9点30分左右,正当他们在安广镇内的长白路与玉泉街交汇处的卡点进行执勤时,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踉踉跄跄”地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该路段是安广镇商业区,南来北往的人流和车辆十分密集,也是交通事故多发区。出于职业敏感,安广交警中队中队长孙瑞祥和民警王清迅速迎面向这个没有带头盔的驾驶人跑去。驾驶人发现交警后试图掉转车头准备逃跑。说时迟、那时快,两位交警三步并两步跑到驾驶人面前,及时将其控制。此时,这位40多岁的男子摇摇晃晃,站立不稳,一身酒气。孙瑞祥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酒精浓度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48毫克,属于酒后驾驶,于是将其带到安广交警中队进一步审理。
经审理得知,该男子姓丁,是安广镇某村村民。因为家中来了远方亲属,早上与亲属饮了白酒,在送亲属乘车途中被交警逮个正着。令刘德才、张洪旭、孙瑞祥十分惊愕的是,丁某根本没有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丁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早已达到报废标准,是非法上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骑报废摩托车上路,任何一项都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何况三项违法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出现,造成交通事故的机率极高,令在场所有人不寒而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民警对丁某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扣留了机动车。丁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50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2000元,驾驶报废车辆处罚2000元,合并处罚4500元。醒酒后的丁某,对自己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